昨天正式为大家发布了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定哟,用户使用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需要先实名注册再绑定车辆才能进行处理哟,而且据说使用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也更简单,不仅可以在便民点处理,而且还可以在自助机上处理哟,具体的详情可见如下的信息。
从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定分享: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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